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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备选库公开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战略发展部 时间:2023-05-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备选库公开补充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备选库公开补充项目

  2.2 项目编号:HCBY-2023-063

  2.3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会计师事务所补录入围,择优选择评审综合得分前七名为入围单位(分数相等并列入围),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二标段:律师事务所补录入围,择优选择评审综合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为入围单位(分数相等并列入围),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三标段:资产评估事务所补录入围,择优选择评审综合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为入围单位(分数相等并列入围),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资格要求:

  一标段:

  (一)投标人须依法设立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投标人如系分支机构的,以分支机构成立时间为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有为项目提供规范场地、人员、设备的专业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三)具备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证书)。

  (四)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团队至少具备5名注册会计师(含负责人,提供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及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五)业绩要求: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准,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或综合服务的业绩证明(提供签订的合同)。

  (六)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内未有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束;未有被财政部门责令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尚未期满或期满后未获批准;未有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司法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职业道德被起诉,或被相关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与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及子公司无利益冲突,在以往与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及子公司合作过程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九)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同行业、同等规模或更大规模企业项目经理从业经历,无行业惩戒等不良从业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一)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

  二标段:

  (一)投标人须依法设立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投标人如系分支机构的,以分支机构成立时间为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及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二)拥有60名及以上的执业律师(外省市律所如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单独计算在河南地区设立的分所执业人数)(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保人数为准)。

  (三)人员要求:法律顾问服务团队须为人员不少于5人(含负责人)且相对固定的优秀律师团队,并指定一名高级合伙人以上的律师或者律所负责人员作为团队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为准);团队负责人须执业10年及以上,至少2名及以上团队成员须执业5年及以上(提供律师执业证及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四)业绩要求:投标人熟悉国有企业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有担任国有企业(集团)本部或二级全资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经历,且至少有担任五家及以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经历(提供案例说明或委托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团队负责人应当在投资并购、基金、金融、建筑工程、保付代理、涉外业务、国资监管等领域有突出业绩,在土地或矿产投资领域有成熟的法务服务经验,在其他相关业务领域有成功案例(提供案例说明、委托合同和法律意见书等证明材料)。

  (六)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内未有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司法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被投诉或被起诉或被相关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与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及子公司无利益冲突,在以往与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及子公司合作过程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九)保证团队负责人必须参与日常法律顾问工作,不得将法律顾问工作交由执业年限低及经验明显不足的团队成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

  三标段:

  (一)投标人须依法设立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投标人如系分支机构的,以分支机构成立时间为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备案等级二级及以上)能力,并具备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及证券服务业务评估中的其中一项评估资格能力(提供从业资格证书或备案函等证明材料)。

  (三)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至少具备5名估价师或评估师(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所承揽的业务评估资格能力(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团队成员估价师或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四)具有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提供评估业务的业绩(提供委托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未有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司法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职业道德被起诉,或被相关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与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及子公司无利益冲突,在以往与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及子公司合作过程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

  3.2各标段统一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机构,总所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投标人如系分支机构的,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限于本分支机构,不得使用总所或其他分支机构业绩。

  (四)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必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00至2023年05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室

  (三)获取方式:报名时应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各项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按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需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14:30分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9号楼31楼3105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www.hnrdia.com、http://www.hnnri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树凯0371-55619066

  联系地址:自然资源大厦(郑东新区尚贤街32号)C座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艳1537870724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

  监督单位: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人:王女士 0371-55616077

  联系地址:自然资源大厦(郑东新区尚贤街32号)C座

  监督单位: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联系人:刘女士 0371-55619260

  联系地址:自然资源大厦(郑东新区尚贤街32号)C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