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豫自然资投告〔2021〕28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及<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暂行细则>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8号)等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027批次(总第129批次)交易111.0915亩8等水浇地指标。
二、交易时间
公告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6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次交易标的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http://16.100.60.45/hnweb)的指标交易系统,浏览并下载交易文件。
四、交易起始价
本批次拟交易的补充耕地指标起始价为5万元/亩。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双方应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受让方可以是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受让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因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受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16时之前按交易文件的规定,登录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按交易文件规定,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吴新岭
联系电话:0371-68108087 55906397
邮箱:hnsgdbhc@163.com
2021年7月2日
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豫自然资投告〔2021〕29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及<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暂行细则>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8号)等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028批次(总第130批次)交易288.909亩8等水浇地指标。 二、交易时间 公告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6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次交易标的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http://16.100.60.45/hnweb)的指标交易系统,浏览并下载交易文件。 四、交易起始价 本批次拟交易的补充耕地指标起始价为5万元/亩。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双方应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受让方可以是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受让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因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受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16时之前按交易文件的规定,登录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按交易文件规定,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吴新岭 联系电话:0371-68108087 55906397 邮箱:hnsgdbhc@163.com 2021年7月2日
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豫自然资投告〔2021〕30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及<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暂行细则>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8号)等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029批次(总第131批次)交易85.7445亩6等水浇地指标。 二、交易时间 公告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6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次交易标的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http://16.100.60.45/hnweb)的指标交易系统,浏览并下载交易文件。 四、交易起始价 本批次拟交易的补充耕地指标起始价为5万元/亩。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双方应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受让方可以是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受让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因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受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16时之前按交易文件的规定,登录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按交易文件规定,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吴新岭 联系电话:0371-68108087 55906397 邮箱:hnsgdbhc@163.com 2021年7月2日
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豫自然资投告〔2021〕31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及<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暂行细则>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8号)等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030批次(总第132批次)交易296.49亩6等水浇地指标。 二、交易时间 公告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6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次交易标的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http://16.100.60.45/hnweb)的指标交易系统,浏览并下载交易文件。 四、交易起始价 本批次拟交易的补充耕地指标起始价为5万元/亩。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双方应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受让方可以是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受让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因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受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16时之前按交易文件的规定,登录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按交易文件规定,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吴新岭 联系电话:0371-68108087 55906397 邮箱:hnsgdbhc@163.com 2021年7月2日
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豫自然资投告〔2021〕32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及<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暂行细则>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8号)等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031批次(总第133批次)交易619.7295亩7等水浇地指标。 二、交易时间 公告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6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次交易标的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http://16.100.60.45/hnweb)的指标交易系统,浏览并下载交易文件。 四、交易起始价 本批次拟交易的补充耕地指标起始价为5万元/亩。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双方应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受让方可以是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受让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因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受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16时之前按交易文件的规定,登录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按交易文件规定,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吴新岭 联系电话:0371-68108087 55906397 邮箱:hnsgdbhc@163.com 2021年7月2日
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豫自然资投告〔2021〕33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及<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暂行细则>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8号)等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032批次(总第134批次)交易20547.3公斤粮食产能指标。 二、交易时间 公告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6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次交易标的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http://16.100.60.45/hnweb)的指标交易系统,浏览并下载交易文件。 四、交易起始价 本批次拟交易的粮食产能指标起始价为0.2万元/100公斤。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双方应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受让方可以是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受让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因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受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16时之前按交易文件的规定,登录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按交易文件规定,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吴新岭 联系电话:0371-68108087 55906397 邮箱:hnsgdbhc@163.com 2021年7月2日
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豫自然资投告〔2021〕34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及<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暂行细则>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8号)等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033批次(总第135批次)交易47274.45公斤粮食产能指标。 二、交易时间 公告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6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次交易标的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http://16.100.60.45/hnweb)的指标交易系统,浏览并下载交易文件。 四、交易起始价 本批次拟交易的粮食产能指标起始价为0.2万元/100公斤。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双方应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受让方可以是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受让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因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受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16时之前按交易文件的规定,登录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按交易文件规定,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吴新岭 联系电话:0371-68108087 55906397 邮箱:hnsgdbhc@163.com 2021年7月2日
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豫自然资投告〔2021〕35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及<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暂行细则>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8号)等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034批次(总第136批次)交易382亩6等水浇地指标。 二、交易时间 公告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6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次交易标的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http://16.100.60.45/hnweb)的指标交易系统,浏览并下载交易文件。 四、交易起始价 本批次拟交易的补充耕地指标起始价为5万元/亩。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双方应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受让方可以是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受让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因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受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16时之前按交易文件的规定,登录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按交易文件规定,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吴新岭 联系电话:0371-68108087 55906397 邮箱:hnsgdbhc@163.com 2021年7月2日
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豫自然资投告〔2021〕36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及<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暂行细则>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8号)等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035批次(总第137批次)交易608.547亩7等水浇地指标。 二、交易时间 公告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6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次交易标的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http://16.100.60.45/hnweb)的指标交易系统,浏览并下载交易文件。 四、交易起始价 本批次拟交易的补充耕地指标起始价为5万元/亩。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双方应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受让方可以是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受让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因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受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16时之前按交易文件的规定,登录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按交易文件规定,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吴新岭 联系电话:0371-68108087 55906397 邮箱:hnsgdbhc@163.com 2021年7月2日
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豫自然资投告〔2021〕37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及<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暂行细则>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8号)等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036批次(总第138批次)交易205.473亩7等水浇地指标。 二、交易时间 公告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6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次交易标的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http://16.100.60.45/hnweb)的指标交易系统,浏览并下载交易文件。 四、交易起始价 本批次拟交易的补充耕地指标起始价为5万元/亩。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双方应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受让方可以是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受让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因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受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16时之前按交易文件的规定,登录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按交易文件规定,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吴新岭 联系电话:0371-68108087 55906397 邮箱:hnsgdbhc@163.com 2021年7月2日
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告 豫自然资投告〔2021〕38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及<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暂行细则>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8号)等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037批次(总第139批次)交易66.315亩7等水浇地指标。 二、交易时间 公告期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6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8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次交易标的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展示,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之日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http://16.100.60.45/hnweb)的指标交易系统,浏览并下载交易文件。 四、交易起始价 本批次拟交易的补充耕地指标起始价为5万元/亩。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双方应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受让方可以是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受让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因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或受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16时之前按交易文件的规定,登录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按交易文件规定,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吴新岭 联系电话:0371-68108087 55906397 邮箱:hnsgdbhc@163.com 2021027批次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文件.pdf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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