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XZ-2017-016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城市供水管线取水口上移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河南鹤壁国土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经招标人研究,现对 鹤壁市淇滨区城市供水管线取水口上移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由于淇河开发段内有鹤壁市建设的淇滨区城市供水取水口淇河寒坡洞提水站。从供水安全角度考虑,将淇滨区城市供水取水口淇河寒坡洞提水站取水口上移,接现有运行的工农渠南干渠朔泉渡槽(以盘石头水库为源地水),作为淇滨区备用水源(南水北调已有供水分配计划,并开始运行供水),经过多部门论证和方案比选,选择从工农渠南干渠朔泉渡槽上游开口,经朔泉东岭、电厂灰坝,将军泉北、鹿厂村西、胡咀村东(第一次穿越淇河)、邢盆东(穿越朱家河)、郭湾南、马圪垱村西、礼河寨北(第二次穿越淇河)、接寒坡洞提水站下游新建的蓄水池,全长14.305公里采用地埋重力式输水,日供量依照原管道供水量5万m3,引水流量达到0.579m3/s,输水管道设计流量定为0.666m3/s。
输水管道长14.305km,其中:铸铁管长10.925km,钢管长3.380km。
管道沿线每隔2km设置一处检修井,在一定的距离管线高点处设置空气阀井,在倒虹吸处设置排空阀井,排空阀井内设置排空阀及排泥阀,在管道水平及竖直方向转弯处设置镇墩。根据布置,共设置1座压力前池、1座控制阀井(兼空气阀井)、10座检修阀井(兼空气阀井)、17座空气阀井、10座排空阀井、2座流量计井、1个调流阀。
2、招标范围:鹤壁市淇滨区供水管线取水口上移工程,供水管线全长14.305KM,其中:铸铁管长10.925KM,钢管长3.380KM管。管道沿线每隔2KM设置一处检查井,根据布置,共设置1座压力前池、1座控制阀井(兼空气阀井)、10座检修阀井(兼空气阀井)、17座空气阀井、10座排空阀井、2座流量计井、1个调流阀等。
Ⅰ标:本标段清单编制范围为第Ⅰ标段(K0+000至K8+100),详见图纸及工程相关配套资料。
Ⅱ标:本标段清单编制范围为第Ⅱ标段(K8+100至K14+305),详见图纸及工程相关配套资料。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工期要求(月) |
Ⅰ标段 |
本项目标段范围内(K0+000至K8+100)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
约3000 |
9 |
Ⅱ标段 |
本项目标段范围内(K8+100至K14+305)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
约1850 |
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上述原件);
2、项目经理资格:拟任的项目经理为一名,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来,最少具有一项3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
【类似项目定义:指在我国境内单项合同造价在3000万以上(同上)的水利输水管道工程或市政输水管道专项工程,以下同此要求】
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最少具有两项3000万元以(同上)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状况:2013、2014、2015年连续三年盈利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开标时提供相关原件)
5、信誉要求:无工程施工劣迹和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或市政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合同商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有水利或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专职工程质量管理员:不少于两人,均具有质量(检)员证;(5)上述人员均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开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近一年缴纳社保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4 月 26 日--2017年 5 月 3 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图纸;】。
2、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日前七天在本次招标公告同一媒体进行公布。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 标段,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会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鹤壁国土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0392-22888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于静 张文
联系电话:0371-63919640-803
电子邮箱:hnyuxin0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