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大厦项目抗震支架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自然资源大厦项目抗震支架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自然资源大厦项目抗震支架安装工程
1.2项目编号:ZDYR-2021-129
1.3项目概况:自然资源大厦项目为河南省A类重点建设项目,选址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区,紧邻龙子湖,南邻尚贤街,西邻博学路,用地面积41.627亩,总投资10亿元,土地性质科教用地,是包括创新科技研发,科技企业孵化,人才教育培训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标志性建筑。
1.4招标范围:自然资源大厦抗震支架的供货及安装
1.5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6招标范围:自然资源大厦项目抗震支架供货、运输、装卸、成品保护、垃圾清运、安装、保险、施工阶段局部深化设计、验收、质保,主要包含专业:消防、给排水、暖通空调、电缆桥架等,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1.7投资预算:2842177.60元。
1.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9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项目最终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抗震支安装工程业绩;(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2.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本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抗震支架制作及安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协议书需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相关申请均按无效处理;
2.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以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须是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8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以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须是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的大厦1311室)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09时00分;
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
5.3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鼎路70号
联系人:傅女士
电话:0371-55619053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的大厦131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7978566 18539996126
邮箱:353893079@qq.com
监督机构:中共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商鼎路70号9层928室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371-55616077
邮政编码:450000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