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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作者: 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5

  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集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及康洁自律等情况。

  (二)监督促进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依法对集团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审查集团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人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集团其他人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五)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依法调查集团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的案件,重点调查集团党委管理人员和企业总部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的案件。

  (六)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集团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七)对直接查办的集团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八)协助集团党委做好内部巡察工作,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但不承担集团党委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集团负责开展巡察日常工作的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机构分设、人员分开。

  (九)监督推进清廉企业创建行动,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集团将清廉制度纳入企业整体制度规划,健全完善国资综合监管体系。

  (十)受理对集团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集团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受理集团监察对象的复审申请。

  (十一)完成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