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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过节,这七条“ 严禁 ”可得记准了!

作者:转载 来源:纪检监察室 时间:2019-09-30

 庆祝新中国成立 7 0 周年,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欢庆、举世瞩目。国庆不忘廉洁,节日更讲纪律。9 月 2 8 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了解到,在这一盛大节日即将到来之际,省纪委监委发出廉政提醒,全省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站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过节,用新风正气为庆祝新中国成立 7 0 周年增光添彩。

省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定扛稳抓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化风成俗、密切联系群众的目标,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既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又盯紧“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省纪委监委强调, 国庆期间严禁党员干部公款吃喝;  严禁公款旅游;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用公款购买礼品、赠送礼金;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确保国庆节期间风清气正。

省纪委监委倡导,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