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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曝光成都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有的人就是不长心

作者:转载 来源:纪检监察室 时间:2018-05-28

    1.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赵长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赵长文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从事单位公车管理工作。2014年春节前,赵长文携配偶等一道违规接受公车定点维修公司刘某宴请。2015年及2016年中秋节,赵长文接受刘某赠送的月饼。赵长文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公车定点维修单位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龙泉驿区梨园村党支部白美全、罗春梅等6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5月,梨园村党支部书记白美全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村两委成员罗春梅、黄学花、何琼、黄良军、张家成参加会议,在无文件依据的情况下,讨论决定将万兴乡政府发放的2015年地质灾害先进集体奖励30000元,平均发放给以上6人作为2015年汛期绩效奖。2016525日,经白美全签字同意将该笔资金从乡财政结算服务中心支出并发放,以上6人每人分得5000元。白美全、罗春梅等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白美全、罗春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学花、何琼、黄良军、张家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上缴。

    3.简阳市老龙乡政府工作人员陈东旭、张亮,朱家村党支部书记冯光玉、灯坝村党支部书记王蔡4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国内旅游问题。

    2017330日至31日,老龙乡组织机关干部及村干部前往都江堰市、郫都区考察学习。31日上午,考察组成员老龙乡政府工作人员陈东旭、张亮,老龙乡朱家村党支部书记冯光玉、灯坝村党支部书记王蔡4人驾驶考察租用的车辆到青城山景区游玩。陈东旭、冯光玉、王蔡、张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陈东旭、冯光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彭州市致和镇小学原校长李太明违规操办喜庆事宜。

    20177月至8月,李太明担任彭州市致和镇小学校长期间,收受该校27名行政人员和在校老师以其外孙出生为由所送礼金共计16800元。之后,李太明从礼金中支付5500余元宴请了上述人员。李太明作为中共党员和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蒲江县光明乡石燕村5组组长冯文树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光明乡石燕村停车场建设项目是经村民议事会讨论确定实施的项目,在该项目招投标会前,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竞标方,其代理人于2018228日向该村监事会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冯文树送现金300元,请求其在招标过程中给予关照,冯文树违规收受了现金。冯文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