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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已执行新的标准

作者:转载 来源:纪检监察室 时间:2018-06-06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已执行新的标准。中央对单位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数量、价格、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标准更严更细!今后,中央单位再采购或者配置办公设备可要注意了,千万别超标,地方想必也会参照执行哦。

    (一)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室设备:电脑最

少要用6年,台式的价格上限5000

通知要求,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价格上限为5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价格上限为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

    通知还对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的配置做了规定。明确,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复印机的价格上限为35000元,并且规定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二)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办公家具: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司局级干部的办公桌价格不能超过4500元,办公椅不能超过1500元,书柜12组不能超过20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15年。

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办公桌价格不能超过3000元,办公椅不能超过800元,书柜11组不能超过12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15年。

另外,文件还明确提出,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三)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后是不是就可以马上更换了?

    有人也有疑问,最低使用年限是怎么确定的?如果没有达到使用年限坏了怎么办?对这些问题,通知也进行了说明。

最低使用年限是怎么确定的?通知明确,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坏了怎么办?通知要求,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达到使用年限就可以马上更换了?通知要求,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