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资产运营公司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文),会议由资产运营公司董事长杨剑波主持,副总经理张振钰主讲,国土开发中心融资处、资产运营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振钰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着重就《意见》中的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经营投资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四大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进行了深度分析,并与参训人员进行了多角度、深层次的探讨。
此次学习夯实了员工经营投资方面的法规知识,《意见》指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或重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且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责任意识,为资产运营公司规范化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